太原市萬柏林區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時間:2023-09-25來源: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政府 點擊: 次
為進一步加強萬柏林區教師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為太原市萬柏林區實驗中學等9所學校公開招聘教師11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共招聘教師112人,其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11名。具體崗位條件及名額見《太原市萬柏林區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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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已就業人員報考時,須征得本單位同意(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征得主管部門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不得報考,在讀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間出生)。
2.學歷、學位要求: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
報考人員的學歷需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3.專業要求: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專業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專業設置。其中本科按照“陽光高考”專業知識庫設置、研究生按照“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知識庫設置。
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專業、技工院校專業等未列入的,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根據學科代碼、主要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認定。
歷次本科專業目錄調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調整、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按照調整前后的對應關系認定。
4.由我省選派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以及勞動合同期滿、持有《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設置情況詳見《崗位一覽表》,對于不達比例規定被核減或取消的,將轉入一般性崗位進行招聘。
5.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
6.所有崗位均要求報考者具有教師資格證,且報考者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學段應與崗位要求的學科學段一致;同學科高學段教師資格證可向下融通。
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服役)期滿截止時間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類證書須于公告發布之日(不含公告發布當日)前取得。
(三)其他條件要求
其他條件以《崗位一覽表》為準。
上述招聘條件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開招聘公告通過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rst.shanxi.gov.cn)和萬柏林區人民政府網站(www.sxtywbl.gov.cn)發布。招聘公告發布后,其他相關事宜將在萬柏林區人民政府網站和招聘報名網站(wbl2023.tyzkpt.com)予以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通過招聘報名網站(wbl2023.tyzkpt.com)或萬柏林區人民政府網站上的相關鏈接登錄招考平臺報名。
網上報名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
報名時間:2023年10月9日9:00至2023年10月13日17:00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所報崗位對專業的要求),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的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留學回國人員應當與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研究生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并注明所學專業(研究方向)。
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者有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為確保順利報名,建議考生不要使用手機報名,使用windows操作系統的計算機,并使用360安全瀏覽器進行報名操作。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更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在2023年10月13日17:00前(報名最后一天)改報其他崗位。2023年10月13日17:00后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建議報考人員盡早報名,以免后期因網絡壓力大或等待審核結果等原因,錯失報考機會。
3.繳納考試費用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繳納考試費用,繳費時間截至2023年10月15日24:00(報名截止后兩天)。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規定,本次考試收取考試費50元。未按期繳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脫貧不穩定戶家庭人員、邊緣易致貧戶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享受減免考試費的報考者,需按正常繳費流程完成報名,并于2023年10月17日前到萬柏林區人社局307室(太原市萬柏林區眾紡路6號)辦理退費手續。辦理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太原市萬柏林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脫貧不穩定戶家庭人員、邊緣易致貧戶家庭人員提供當地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提供低保證和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4.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考試的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以上,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核減相應的崗位名額,如崗位名額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1:3的,原則上取消該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被取消的,招聘名額及報考人員一同并入《崗位一覽表》所注明的崗位,不再改報;
一般性崗位被取消的,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用的考生可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忌鷪罂紞徫槐蝗∠椅锤膱笃渌麔徫换蚋膱笃渌麔徫晃赐ㄟ^資格初審的,報名費將通過原繳費渠道如數退還。
5.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打印準考證時間在萬柏林區人民政府網站和招聘報名網站另行通知,開始打印準考證后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報考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
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筆試結束后,將對筆試試卷進行雷同答卷甄別工作,發現雷同試卷的取消筆試成績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2.筆試內容
此次公開招聘教師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等以及為適應新時代教育改革的相關政策與實施策略。
3.成績查詢
筆試結束后,在萬柏林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筆試成績查詢公告,報考者可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1:3的比例經資格復審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人數未達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如有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開始前,若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以后各個環節均不再遞補。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2)筆試準考證。
(3)教師資格證。
(4)境內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及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名所用學歷對應的學位證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和相應職業(工種)的預備技師(高級工)資格證。
(5)已落實工作單位的,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需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檔案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檔案存放證明。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需提供:①單位同意報考證明;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期滿合格證書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2)。
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需提供與山西省創業就業促進會簽訂的勞動合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需提供戶口簿、退伍證和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研究生按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通過所學專業(研究方向)報考專業要求為二級學科崗位的,還需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研究方向)證明及在校成績單。
以上材料屬證件類的驗原件留復印件,屬證明類的留原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資格復審不合格。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涉及違紀的按有關違紀處理規定予以查處:報考人員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材料的;報考人員隱瞞與報考資格有關的個人信息的;報名時填報的主要信息(如學歷、學位、專業、出生年月、現就業情況、參加工作時間、是否在校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有關信息等)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及真實情況不符的;提供虛假信息,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資格,應盡早提出放棄面試申明,確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填寫誠信承諾書,無故放棄面試將按有關規定被記入誠信檔案。
(五)面試
1.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以萬柏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的信息為準。
2.面試方式
(1)面試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教育教學技能、專業知識與能力等內容;
(2)面試采取百分制,成績60分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不能形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否則不予聘用。
3.擬聘用人員的確定
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加一場面試,按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
(六)體檢考察
各崗位根據總成績排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進行,主要突出政治標準,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審核。
不按規定參加體檢(包括復檢),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報考者個人原因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均不再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萬柏林區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本人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與原單位解除合同,否則不予聘用。
(八)審批聘用
1.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經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納入全區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規定享受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2.聘用人員在萬柏林區的服務期為五年,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含在服務期內。服務期內不得調離本區。
3.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檔案轉遞相關手續,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的,取消聘用。
4.報考者在本次招聘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5.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6.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發現患有癲癇、精神病等體檢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擇優聘用。
(二)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獲取應聘資格或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為保證招聘工作圓滿完成,在招聘過程中如有特殊情況,由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做出處理。
六、咨詢電話
網絡報名操作相關問題:13934222521
崗位資格條件相關問題: 0351-6182399
其他問題:0351-2358185
監督電話:0351-2781959
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
1.在招聘過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過萬柏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網站信息。如報考人員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聘信息或從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而延誤、影響招聘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擔。
2.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太原市萬柏林區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太原市萬柏林區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
領導小組(代章)
來源:https://www.sxtywbl.gov.cn/gggs/20230925/30068884.html